新的一年开始了,《侦探所故事》与读者见面也有半年多时间了。在这些日子里,读者们和岛城“首席私家侦探”张强以及斯蒂尔调查事务所的私家侦探们一起经历了一个个曲折离奇的调查,也感受了一份份现实中真实的无奈与感动。昨日,本报记者特别邀请张强在新年伊始回顾他的私家侦探生涯,用朴实的话语讲述他眼中的私家侦探,同时也谈了他对偷拍、个人隐私等敏感话题的个人理解。(以下是原音实录)
法律不逾越道德不出格
记者:一晃眼,你从事调查行业十年了。现在回头看看,有什么感受吗?
张强:这十年就像一个人在走路,而且是低着头走,低头走路固然危险,但抬起头走路更危险,弄不好,眼睛就会被太阳光灼伤。
记者:太阳指的是什么?
张强:法律!国法!
记者:十年当中,你从未逾越过法律这条界线吗?
张强:如果按照国家现有的法律来衡量,我敢对天发誓,我是个守法的公民、守法的营业者!
记者:你是如何掌握这个尺度的?
张强:委托人与被调查人关系不明确的案子不接、委托人目的不纯的案子不接,刑事案件不接,剩下的案子都是委托人本身就有调查取证权利的案子,如果非要较真,那也只能说我们是在接受委托人合法委托的情况下来获取被调查人的隐私,这种隐私本身涉嫌违法犯罪,至少在道德上我没有出格。
记者:偷拍算是触及他人隐私吗?
张强:我举个例子,高速路上的探头在暗中监视着过往车辆,那是因为车辆违反了交通法规,所以这应该叫密拍,不是偷拍,这是合理的。同样,被调查人和第三者触犯了《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这种行为必须受法律制裁,法律讲究证据,所以就要有人取证,私家侦探就是在法律严谨下缔造的产物,我不敢说这种拍摄行为是合法的,但一定不是违法的,所以就不叫偷拍。
十年前弃警干私家侦探
记者:我们了解到,你十年前做过警察,为什么选择了这个行业,有过什么思想斗争吗?
张强:就像你们记者一样,在大学所学的专业不一定就是新闻专业,也可以是别的专业,毕业后就会被划分为媒体行业的各个职业。我在警校学的是刑事侦查专业,除了警察我只能做私
干私家侦探到底是否合法?
点击量:发布时间:2017-07-14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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